姓 名
姓名:劉宗勇
職稱/機構
職稱/機構:國家環境研究院院長
畢業級別
畢業級別:75級大學部畢業
最高學歷
最高學歷:英國倫敦大學帝國學院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
經 歷
1.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司長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處長
3.行政院環保署永續發展室技監兼執行祕書
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
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簡任技正
6.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2年模範公務員
7.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8.東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9.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科長
10.台北市環保局薦任技士
11.桃園縣環保局技士
具體傑出事蹟
壹、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一、民國81年訂定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環評)後續方案,並公告相關環評審查作業要點,奠基環評作業基礎。
二、民國83年底環評法立法通過,訂定發布環評法施行細則、認定標準、作業準則等相關子法與相關評估技術規範,建構完成環評制度。
三、推動建置政策環評制度,訂定政策環評作業辦法、作業規範,使我國成為亞洲地區最早實施此一機制國家之一。
四、為提升環評技術及作業品質,推動環評技術顧問機構評鑑制度,以強化環境調查、監測、評估方法。
五、目前推動之環評制度改革包括:
(一)推動明確有效率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經由廣徵當地民意,盤點納入審查,落實環評初審3次原則及聚焦式審查方式,使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效率提升,審查期限均能於6個月內至1年內完成,消除外界認為環評審查時間冗長之疑慮。
(二)檢討修正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發揮實質篩選開發行為功能,又能提升效率,強化政策環評功能,落實環評後之監督追蹤,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子法之修正作業,於107年已完成環評法施行細則、認定標準及作業準則等3項子法之修正。
(三)環境影響評估法自83年發布施行以來,續於88年及92年公布修正,迄今已逾14年未曾修正,為落實推動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調整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包括強化政策環評功能,引導個案開發、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明確「補正及展延」機制、納入環評審查結論效期及修訂環評追蹤監督機制等方向。
貳、推動環保國際合作
一、推動臺美國際環保合作,辦理103年美國環保署長麥卡馨(Gina McCarthy)至我國訪問相關環保活動,並規劃辦理由前環保署魏國彥署長宣布啟動之「國際環境夥伴計畫」(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artnership,IEP),計畫合作議題包括環境教育、城市清潔空氣夥伴、亞太地區汞監測、環境執法、電子電器廢棄物回收管理、氣候變遷調適、土壤污染場址整治復育等。成功突破外交困境,建立國際環保交流平臺。
(一)103年4月14日在美國環保署長麥卡馨女士見證下正式啟動「國際環境夥伴計畫」(計畫合作議題包括環境教育、城市清潔空氣夥伴、亞太地區汞監測、環境執法、電子電器廢棄物回收管理、氣候變遷調適、土壤污染場址整治復育等),藉由與創始夥伴美國環保署合作,協助我國與其他國家發展雙邊及區域性國際合作,以強化環保外交工作;美國環保署麥卡馨署長來臺見證「國際環境夥伴計畫」的成立,亦是自89年柯林頓政府時期以來,首度有美國閣員級官員訪華,對於致力恢復臺美高層互信,有著具體的成效。
(二)國際環境夥伴計畫與外交部建立的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機制一樣,皆將臺美雙邊合作議題進展到第三方,也可成為強化我國與第三國關係建立的重要平臺,103年總計執行了17項國際環境夥伴計畫活動,總共有28個國家參與;104年總計執行了33項國際環境夥伴計畫活動,總共有40個國家參與。
(三)環保署在既有雙邊合作的基礎及雙方環保的政策重點上,與美國在臺協會、美國環保署及國內其他部會,擴大合作的廣度及深度,讓國人在環保付出的心血及成效,讓世人看得見,並以專案的方式結合區域各國夥伴,推動各項環保治理之政策及技術交流,以積極落實永續環境及友善國際的政策目標。
二、推動「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Glob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artnership,GEEP)建構環境教育區域合作,奠定全球環境教育合作藍圖。
(一)「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為前項「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內的一環,旨在提供國際社會一個開放性的環境教育平臺,以促成環境教育專業人員相互學習及交流,透過平臺分享各國間的重大環境教育議題、平臺發展潛力與關鍵行動倡議、資訊網路平臺及國家與區域層級行動規劃方案等。
(二)105年10月17日在美國威斯康新州麥迪遜舉辦「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針對策略計畫進行討論與擬定,同時也探討「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最佳的發展方案,以及公布「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宣傳影片,除了深化歷年推動成果外,更將著重於政策、專業發展、評價及最佳推行方式等面向,持續強化環境教育推動成果。與會者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智利、巴西、英國、荷蘭、丹麥、俄國、波札納、烏干達、澳洲、印度、尼泊爾、日本、韓國、印尼、菲律賓及我國等19國代表,透過與專業的環境教育學者、專家與政府官員之交流與討論,掌握各界推動環境教育之現況與知識。
(三)美國環保署助理署長西田珍(Jane Nishida)女士於105年10月19日出席在美國威斯康新州麥迪遜辦理之第45屆北美環境教育學會年會(The 45th NAAEE Annual Conference)開幕式時,於致詞中特別肯定我國在推動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及「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計畫之努力與成果,並特別介紹來自臺灣環保署的代表及此次出席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之成員向在場約1,200人致意,美國環保署署長麥卡馨(Gina McCarthy)女士並於會前錄製一段影片在現場播放,除表示美國環保署對環境教育的支持與肯定外,特別提到西元2014年與臺灣環保署合作啟動之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感謝我國環保署對此計畫的投入與支持,並高度肯定這2年多的進展與成果。
(四)110年辦理亞太環境教育論壇,包括線上及實體,計有68國500餘位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參加為期3天會議。
參、推動全民環境教育,強化國民環境素養: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合計約357萬人,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須於每年1月31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及提報上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藉由「加強申報輔導作業」,截至106年1月25日,前述單位已提早完成申報106年環境教育計畫及105年執行成果,達成率100%。
(二)規劃我國106年至108年「區域環境教育中心」制度,以大專院校為推動環境教育增能平臺,考量區域發展特性及各縣市人口及交通便利等因素,分為北區、桃竹苗區、中區、雲嘉南區、高屏區及東區等6區環境教育區育中心,研議各區域中心發展目標、定位、功能等相關內涵,以結合大專校院、國民中小學、企業、社區及政府機關,共同推動環境教育增能。
(三)為擴大全民參與環境教育,籌辦多項環境教育活動,包含遴選表彰「國家環境教育獎」(分別為「機關(構)組」「民營事業組」「學校組」「個人組」「團體組」及「社區組」等6組)、「環境關懷跨領域設計競賽」(鼓勵民眾以創新作法設計出對人類永續發展有實質貢獻之制度或作品,進行「永續發展」與「創意實踐」的認同與落實)、「環境知識競賽」(透過趣味知識競賽選拔全國22縣(市)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社會組各組前5名的頂尖好手參與全國總決賽)、「環保戲劇競賽」(透過戲劇表演、潛移默化之方式,並以「循環經濟」、「清淨空氣」、「無塑海洋」及「關懷大地」等議題為主題,激起民眾環保意識,促使保護地球行動),透過不同類別之活動,激發全民對於環境教育議題之關注,推動台美生態學校,目前已有500多所學校加入,辦理環境地圖創意競賽,鼓勵小學生走出校園,關切周遭環境,找出環境問題,培養小學生環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