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訓練班測驗日程表

測驗日程表

113年環保證照學科測驗日程表

更新日:113-6-10


考試月份

考試日期

考試地點

考試類別(以訓練單位公告為準)

請假截止日


113年5月


113年05月18日及113年05月25日(二天均為週六)



興大綜合教學大樓教室
請於113/05/13
(一)
起 請至興大環工系網站首頁/公告/訓練班公告...查詢確認當月份試場資訊






113年7月


113年7月19日及7月26日
(二天均為週五)辦理


興大綜合教學大樓教室
請於113/07/15
(一)
起 請至興大環工系網站首頁/公告/查詢確認試場資訊.空污廢水訓練學員測驗請假截止113年6月20日(四)中午12時止




113年9月


113年9月21日及9月28日
(二天均為週六)辦理


東海第二校區管理學院(暫定)
請於113/09/16
(一)
起 請至興大環工系網站首頁/公告/訓練班公告...查詢確認當月份試場資訊




113年11月


113年11月23日及11月30日
(二天均為週六)辦理


東海第二校區管理學院(暫定)
請於113/11/18
(一)
起 請至興大環工系網站首頁/公告/訓練班公告...查詢確認當月份試場資訊





中興受訓學員參加測驗注意事項:統一測驗不須報名,無法應試者請於請假截止日之前完成請假手續。 無故未參加測驗且未完成請假者,以缺考論,測驗日應試科目成績以零分計之。 自109年12月1日起,應試學員開車入校,平日/假日停車收費調整為每小時40元,當日當次收費上限250元,目前未開放騎機車入校, 為考生權益及避免交通壅塞,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提前到校確認試場.


注意事項




  1. 應考人員須攜帶學員證及身份證,未攜帶者請試前提出雙證件送監考人員確認者得以參加測驗。
  2. 有計算之考試科目,請自備簡易型計算機(需符合國家考試專用並於試前提出其證明文件送監考人員確認者)(不得使用具儲存功能之計算機)應試。
  3. 若有舞弊或冒名頂替應考之情事,該科目及先前所考之科目皆以零分計算,且不得繼續應考以下科目並取消所有考試資格。(即為扣考請重新報名、繳費、並經訓練及格才可參加測驗)
  4. 試卷上請務必填寫學員編號(共8碼)、受訓單位,不可以寫姓名。 答案卡上須劃記試卷編號(A、B試卷編號不同)
  5. 無故曠考者,成績以零分計算。(辦理請假需有正當理由並檢附請假單及證明文件,並於第一週測驗日天(請依各類訓練之規定辦理)前完成請假手續。測驗當天請假須有公立醫院證明始能請假。
  6. 所有測驗科目,須一次考完,不得分週分科分次請假。
  7. 應試者請依須測驗科目之時間準時前來參加測驗;遲到者將不得入場考試
  8. 100年7月起甲空.甲水.甲處環保專業證照訓練測驗改採測驗卷填寫及答案卡劃記合併測驗作業 ,應試科目測驗題型如為是非選擇題者,作答方式需另在答案卡劃記(限用2B鉛筆)(測驗卷(用藍黑原子筆)亦須填寫 ) ;測驗題型如另含有問答計算填充題者,作答方式仍採測驗卷填寫(請用藍黑原子筆)
  9. 100年8月(含)起新甲乙空.甲乙處.甲乙水之測驗題型如為選 擇題.是非題者,只需在答案卡劃記(測驗卷免作答),餘科目仍採測驗卷作答
  10. 答案卡作答限用2B鉛筆並須將方格塗黑劃滿,劃錯時限用橡皮擦(不可使用修正帶)擦拭乾淨,如模糊致電腦無法辨識,概由學員自行負責。
*禁止攜帶手機及具通訊功能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眼鏡及運動手環...等等穿戴式電子裝置,如經發現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等或隨身攜帶者,將依試場測驗相關規定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