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誠徵系主任
一、依據「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系主任選薦、續聘及解聘辦法」,公開徵求本系系主任候選人。
二、系主任候選人之資格:
1.本系系主任候選人應為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經本系兩名專任教師推薦並填送推薦表者,皆為本系新任系主任選薦名單之候選人,
推薦表上應註明推薦理由並經被推薦人表明接受推薦意願。
2.非本系之專任教師,但經本系講師(含)以上專任教師二分之一(含)以上推薦之教授並填送推薦表者,皆為本系新任系主任選薦
名單之候選人,推薦表上應註明推薦理由並經被推薦人表明接受推薦意願。
3.候選人應具服務熱誠、高尚品德且須有下列條件之一:最近五年於列名 JCR 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
移轉等成果﹞三篇(件)(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上者、最近五年曾主持三年以上科技部研究型計畫者、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4.候選人須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
5.前述之著作均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三、任期:民國111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四、本系系主任選薦委員會自即日起公開徵求候選人,至111年4月22日截止收件。

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 系主任選薦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