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大學部新生-轉系-轉學生_申請抵免,請於9/25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大學部新生-轉系-轉學生_申請抵免,請依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第九條 學生應按規定期限辦理學分抵免,而且申請抵免學分以一次為限,
辦完抵免後與超過期限後均不得再提出申請抵免。
 
第十條 新生、轉學生與轉系(所、學位學程)生抵免學分之申請,
應於入學(復學)、轉學、轉系(所、學位學程)該學期註冊日起二週內(9/25前)辦理完畢。
 
 
敬祝
  平安 順心
 
 
註冊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