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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107年度轉系申請公告
第二條 各學系(學位學程)學生,如認為就讀學系(學位學程)與本人志趣不合,得依照下列規定申請轉系(學位學程):
一、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各學系(學位學程)二年級肄業。
二、學生於第三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學位學程)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學位學程)二年級肄業。
三、學生因特殊原因經教務長同意者於第四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學位學程)三年級或二年級肄業。
四、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肄業學生,不得相互轉系(學位學程)。